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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海伦哲公开信息显示,副总经理邓浩杰、副总经理陈庆军、陈悠、姜珊珊、董戴、马超、金诗玮、张伏波、黄华敏、童小民、杜民、李雨华、薄晓明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按规定在2022年10月31日前披露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金诗玮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兼代董事会秘书,马超作为公司时任董事兼总经理,邓浩杰、薄晓明、董戴、童小民作为公司时任董事,张伏波、黄华敏、杜民作为公司时任独立董事,姜珊珊、李雨华、陈悠作为公司时任监事,陈庆军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4.2.2条第一款第五项、第5.1.2条的规定,对公司未按期披露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处罚决定如下:
监管函
海伦哲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海伦哲2023一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2.45亿元,同比上升15.3%;归母净利润2201.02万元,同比上升10.18%;扣非净利润2196.68万元,同比上升12.98%;负债率36.14%,投资收益25.94万元,财务费用82.65万元,毛利率31.49%。
海伦哲(300201)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包括高空作业车、电力应急保障车、军品及消防车等在内的特种车辆产品的研发、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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