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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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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王立三 □孙大连 通讯员叶琳)近日,黑龙江省富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带领“法治副校长”队伍走进富锦市第一中学、第三中学校园,为全市近1800名高一新生送去了第一堂法治课。
“法治副校长”结合多年的未检工作经验和实际案例,以三个关键词串联起了这堂法治课。第一个词,责任,结合刑法修正案十一,详细讲解了刑事责任年龄降低的始末;第二个词,行为,让学生了解了民事行为能力和各种不良行为;第三个词,保护,向学生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优先保护和特殊保护分别体现在哪里。
法治课为高一新生讲明了守法和享受自由的关系,法律是守护自由最好武器,法律的保护如影随形并且比个人保护更为有力。讲述中,“法治副校长”与学生达成约定:永怀善意,在法律保护下自由成长,在懵懂的年纪里“心中有责,行为有度”,不负韶华时光,展现青春应有的模样。
在今后的未成年人保护实践中,富锦市检察院将进一步树牢“一体化”的融合办案理念,积极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广泛开展社区、学校调研,全面掌握社区、学校、家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需求,聚焦校园欺凌、网络侵害等重点问题,精准提供“一校一课”“一社区一课”的订单式法治服务,为全社会提供直观可感的未成年人检察产品,引领“五大”保护协同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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